二胎房貸在廣告與總費用年百分率(APR)規範

二胎房貸在廣告與總費用年百分率(APR)規範

銀行廣告規範與二胎房貸的關聯

📌 這份文件與二胎房貸的關係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的文件內容雖然不是專門針對 二胎房貸,但它涵蓋了銀行在廣告宣傳 信用交易商品(包括二胎房貸)時,必須揭露的 總費用年百分率(APR) 的規範。

1️⃣ 二胎房貸的廣告揭露義務

  • 根據文件,二胎房貸屬於「分期償還貸款」,銀行必須在廣告中揭示:
    • 貸款金額
    • 貸款期間
    • 總費用年百分率(APR)
    • 相關費用與收費標準
  • 這項規定適用於所有形式的廣告,包括:
    • 動態廣告(電視、網路影片、廣播、ATM 螢幕等)
    • 平面廣告(報紙、雜誌、網站、傳單等)
  • 此規範的目的是避免金融機構僅顯示「低利率」吸引借款人,卻在實際申請時增加額外的手續費或隱藏費用。

2️⃣ 二胎房貸與其他貸款的比較

文件中的試算表顯示了不同貸款類型的基本條件:

貸款類別 貸款期間 貸款金額
房貸 20 年 200 萬元
二胎房貸 7 年 50 萬元
車貸 5 年 40 萬元
信貸 5 年 30 萬元
  • 二胎房貸通常屬於中短期貸款,不像房貸那樣可貸 20~30 年。
  • 貸款額度較低,通常提供額外的資金週轉,而不是用來購屋。
  • 由於風險較高,銀行必須揭露完整的年百分率,以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楚比較貸款成本。

3️⃣ 二胎房貸 vs. 循環信用商品

文件中還提到了 循環信用商品(如信用卡、現金卡),這類產品與二胎房貸的不同點如下:

項目 二胎房貸(分期償還貸款) 循環信用商品(信用卡、現金卡)
費用揭露方式 需揭示 總費用年百分率(APR) 只揭示 循環利率
貸款方式 固定貸款額度與還款期限 彈性動用額度,依使用金額計算利息
透明度 較透明,消費者可預估總費用 較不透明,費用可能因額外費用增加
  • 二胎房貸:透明度較高,因為銀行必須揭示完整的 APR(總借款成本)。
  • 信用卡 / 現金卡:僅揭露循環利率,消費者無法直接得知總借款成本,可能會因手續費、管理費而提高成本。

📌 結論:這份文件如何影響二胎房貸?

  • 這份文件規範了 銀行在廣告中宣傳二胎房貸時,必須揭露完整的總費用年百分率(APR),避免不透明的行銷手法誤導消費者。
  • 二胎房貸屬於分期償還貸款,不同於信用卡、現金卡的循環信用機制,因此需要更清楚的費用揭示。
  • 與其他貸款類型相比,二胎房貸貸款期限較短(7 年),貸款額度相對較小(50 萬元),但風險較高,因此銀行需要符合更嚴格的廣告規範。
  • 此規範確保消費者在選擇貸款時,能夠清楚比較不同銀行的貸款條件,減少隱藏成本的風險。

銀行業暨保險業廣告宣傳信用交易商品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範例

一、信用交易商品依「分期償還貸款」及「循環動用信用商品」二類訂定廣告範例,其年百分率試算基礎如下:

類別 貸款期間 貸款金額
房貸 20 年 200 萬元
二胎房貸 7 年 50 萬元
車貸 5 年 40 萬元
信貸 5 年 30 萬元
循環理財型房貸或循環信用貸款 以授信利率代替年百分率
現金卡
信用卡 以循環利率代替年百分率

二、動態廣告與平面廣告揭示項目

貸款類別 分期償還貸款 循環動用信用商品
房貸 總費用年百分率 授信利率、相關收費標準
二胎房貸 總費用年百分率 授信利率、所費費用
車貸 總費用年百分率 循環利率、預借現金利率
信貸 總費用年百分率 預借現金手續費

三、動態廣告與平面廣告涵蓋範圍

  • 動態廣告部分:
    • 動態影像:電視、電腦、網際網路、電子視訊 (ATM 或於戶外、車站、捷運、機場等撥放之動態畫面影片)。
    • 有聲廣告:廣播、電話、電子語音。
  • 平面廣告部分:
    • 靜態影像:
      • 幻燈片。
      • 電腦、網際網路、ATM 撥放之靜態畫面影片。
      • 戶外、車站、捷運、機場靜態燈箱看板。
    • 紙類廣告:報紙、雜誌、傳單 (包含面紙)、海報、招牌、牌坊 (含臨時擺設攤位背景板)、傳真、廣告信函。

四、同一廣告內容如涵括多項信用商品,應同時列示各項信用商品之年百分率。

五、針對不同客層提供不同貸款利率,應以區間方式列示貸款利率及年百分率。

六、分期償還貸款廣告中揭露年百分率時,應加註下列聲明文字: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七、廣告應按「分期償還貸款」及「循環動用信用商品」的揭示項目,分別揭示各年百分率。

相關法條:

銀行業暨保險業辦理消費者信用交易廣告應揭示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方式標準 第 2 條(94.08.15)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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