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是什麼?帶你深入了解政府推動的租屋新選擇,申請攻略大公開

社會住宅是什麼?帶你深入了解政府推動的租屋新選擇,申請攻略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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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房價逐年上漲,許多家庭或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面臨租房連年上漲和高房價買不起房的壓力。為解決居住問題,政府推出了「社會住宅」政策,提供符合資格者以相對較低的租金,享有穩定且安全的居住環境。近年來常聽到社會住宅,尤其選舉年的時候,各候選人總是把社會住宅、居住正義列為竸選政見之一。社會住宅是什麼呢?本篇文章將為您介紹社會住宅的申請條件、申請流程以及常見問題解析,幫助您順利找到適合的居所。

一、社會住宅是什麼

社會住宅依照運作方式,可以區分為由政府興建房屋,出租給民眾,以及由政府承租民間住宅,再轉租給民眾的「包租代管」兩大類。簡單來說,社會住宅是一種由政府興辦專供出租的住宅,就是政府蓋好房子或承租民間空屋,再以相對便宜的租金,提供給符合資格的民眾居住。不同於過去的國民住宅,社會住宅採「只租不賣」的方式,讓有限的住宅資源能更有效率地循環利用。

根據《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必須優先提供給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例如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獨居老人等。此外,也為在當地就學、就業的青年族群保留一定比例的房源,以解決他們的居住問題。透過社會住宅,政府希望提供一個穩定、安全且負擔得起的居住環境,讓更多人能夠安心生活。

什麼是社會住宅
什麼是社會住宅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二、社會住宅辦理現況

臺灣房價持續上漲,高房價與低薪的現實讓年輕人和弱勢族群難以負擔買房,經濟和社會弱勢者被迫選擇租房,卻又面臨租不起、租不到或租屋品質差的困境。高房價引發的民怨,讓政府更加重視居住正義,並列為重要政策之一。因此,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涵蓋興建與包租代管兩大方向。目標希望「興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300億租金補貼」等三項措施,希望達到100萬戶的總目標,以滿足全國超過80萬戶的租房需求,進一步穩定社會。下表為全國社會住宅興辦進度統計表(統計時間:113年8月31日),目前總計有121,910萬戶(包含新完工、興建中、已決待標待開工),其中臺北市及新北市合計為48,412戶,佔全國社會住宅的4成。

全國社會住宅興辦進度統計表
全國社會住宅興辦進度統計表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三、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社會住宅完工後就會開始招租,縣市政府會將租金、租期、承租資格及申請方式等相關資訊公告周知,相關資料也會公布在各縣市政府住宅單位的網頁,下列整理六都社會住宅申請資格讓有需要的民眾參考,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可以向縣市政府住宅單位洽詢。

1、內政部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依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規定,申請社會住宅的國民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 成年國民。(滿18歲)
  • 申請人需在申請的直轄市或縣市有設戶籍,若是戶籍不在當地,但因為在該地區讀書或工作,有實際的居住需求也可以提出申請
  • 申請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在社宅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都沒有房子
  • 家庭年所得應低於申請時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三點五倍
  • 申請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未享有政府提供的其他住宅貸款利息補助或租金補貼,也不能是現有社會住宅或政府出租住宅的承租人。
  • 社會住宅問題請洽:02-2100-6300分機5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2、臺北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 已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依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112年10月27日修正發布。
  • 在臺北市設有戶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者。
  • 家庭成員均無承租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政府或民間興建之國民住宅、社會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
  • 家庭年所得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13年為164萬元以下),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者(113年為每月6萬8,772 元以下)。
  • 家庭成員之不動產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金額(即940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
  • 有關臺北市社會住宅問題請洽:(02)27772186分機 轉0再轉2、臺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

3、新北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 年滿18歲(含)以上或未滿18歲已結婚之中華民國國民。
  • 本市設籍,就學或就業者。
  • 家庭成員於本市、臺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均無自有住宅。
  • 家庭成員收入符合當年度公告標準。
  • 家庭成員:指申請人及其配偶(含分戶)、申請人戶籍內直系親屬(即父母、子女或祖父母)。
  • 有關新北市社會住宅問題請洽:(02)2957-1999、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4、桃園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 年滿18歲之國民。
  • 在桃園市設有戶籍滿一年以上,或在本市有就學、就業之具體事實者,且家庭成員於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本市、新竹市及新竹縣內均無自有住宅。
  • 家庭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三點五倍。
  • 家庭成員所有之不動產價值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限額。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
  • 家庭成員未承租本市社會住宅、享有中央政府或本府相關住宅補助,或於申請時切結同意於簽訂租賃契約時放棄原已取得之承租資格或相關補助。
  • 有關桃園市社會住宅問題請洽:(03)332-4700、(03)333-1481、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

5、臺中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 18 歲以上國民、未滿18歲已結婚國民或未滿 18 歲於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國民(符合其中一項)。
  • 本市市民或於本市就學、就業者。
  • 財稅標準(低於受理申請當年度住宅處公告 )。
  • 未領中央補貼或承租政府住宅。
  • 無自有住宅(全台皆無)。
  • 有關臺中市社會住宅問題請洽:(04)2228-9111分機69311、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台中市共好社會住宅

6、臺南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 年滿20歲之國民。
  • 設籍台南市或於台南市就學、就業。
  • 家庭成員在台南市均無自有住宅,且未同時享有政府提供的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
  • 家庭年所得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且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3.5倍。
  • 有關臺南市社會住宅問題請洽:(06)390-1347、臺南公宅

7、高雄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 年滿18歲之國民。
  • 申請人在高雄市設有戶籍,或於本市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者。
  • 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自有住宅。
  • 家庭年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申請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三點五倍。
  • 家庭成員未享有政府提供之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且未承租社會住宅與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 有關高雄市社會住宅問題請洽:(07)336-8333分機2649~2651、(07)336-8333分機2653;高雄社會住宅線上申請資訊網高雄市住宅資訊整合平台

四、社會住宅申請流程

社會住宅完工後就會開始招租,依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網站提供,各縣市政府會提供社會住宅最新招租訊息,申請流程如下:

1、下載申請書:於各縣市政府網站下載申請書或至縣市政府索取。

2、填寫申請書:填妥申請書,準備所需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收入證明、戶籍資料、家庭狀況證明等,於截止日前線上申請或親送至縣市政府。

3、資格審查及抽籤:資格審查及補件,並進行公開電腦抽籤作業。

4、選屋及簽約:正取且符合資格的民眾進行選屋、看屋、簽約入住流程。

社會住宅申請流程
社會住宅申請流程 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五、社會住宅優先戶申請資格

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上述所列社會住宅除了一般戶之外,優先戶可以先申請,惟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社會住宅優先戶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影本。
  • 申請人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
  • 申請人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
  • 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 身心障礙者
  •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 原住民
  • 65歲以上之老人
  • 災民
  • 遊民
  •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 其它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2、社會住宅可以住多久

根據《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第11條,租賃社宅為3年一約,若期滿時仍符合社宅申請資格者,可以續約一次,最多住6年;符合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得延長至12年。目前有內政部及臺北市等11縣市訂定,其中內政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嘉義市、雲林縣(租期2年)為租期3年得續約至6年,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得延長為12年;連江縣規定為租期3年得續約至6年,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得延長為9年;臺中市、臺東縣(租期2年)規定為租期3年得續約至6年。惟各縣市規定略有不同,建議詳細社會住宅規定,可以向所屬的縣市單位洽詢。

六、社會住宅租金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會公告社會住宅的租金、租期及申請承租資格等相關資訊,並將這些資料公布在其網站上。通常租金為市價8折以下優先戶為市價6-7折,依所申請房型及所得級距對應出實付租金。

以臺北市為例:

1、分級租金補貼原則:

對象:社會住宅承租戶且家庭年所得在40%分位點以下者(113年度為141萬元以下)。
依家庭年所得及人口數計算出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所得(申請人或其同戶籍配偶於申請時已懷孕者,
得按胎兒數加計成員數),據以對應分級租金標準之所得級距。
依所申請房型及所得級距對應出實付租金。

2、以113年度招租之健康等四處社宅隨到隨辦申請案為例:
小明申請健康社宅一房型(13坪),家庭成員除小明本人以外尚有父親、母親合計共3人,全戶家庭年所得統計為126萬元。

須為家庭年所得40%分位點(113年度為141萬元)以下: 126萬元<141萬元,符合補貼資格。
計算平均每人每月所得:126萬元/12(每月)/3(每人)=3.5萬元。
對應所得級距: 3.5萬元大於第二階所得上限29,474元,適用第三階租金,故租金補貼後實付金額為9,110元。

各地方政府會根據當地的租金水準,以及承租者的所得狀況,提供分級租屋補貼,訂定不同的「租金級距」。一般而言,租金會設計為低收入戶或一定所得分位點以下家庭,也能負擔得起的水準。除了租金外,社宅承租者可能還需支付管理費等其他費用。具體的租金計算公式、分級租金標準等,可查閱各地方政府公告的社會住宅租賃辦法。

七、社會住宅的優缺點

政府為了解決高房價及高租金所帶來的問題,興建了社會住宅,以下為社會住宅的優缺點,有需求的民眾可以評估適不適合申請社會住宅:

1、社會住宅優點

  • 環境宜居:社會住宅在設計時,通常會導入環保綠能的設計理念,取得綠建築標章,還會導入太陽能光電,更會結合無障礙住宅及智慧建築等概念。
  • 租金便宜,CP值高:以同等坪數及條件來看,社會住宅的租金通常比市場行情低,提供民眾更便宜的住房選擇。
  • 可以報稅:申請社會住宅的租金是可以報稅,不過因為租金已經打折,就無法再額外申請租金補貼。
  • 生活機能佳:社會住宅會預留一定的空間,用於提供社會福利、長期照顧、身心障礙者服務、托育、幼兒園等設施,還包括青年創業空間、社區活動、文康休閒活動。此外,社區由專業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日常管理與維護,確保住戶擁有便利、安全的生活環境。

2、社會住宅缺點

  • 難申請、需等待抽籤:社會住宅的供給有限,需求通常大於供給,平均中籤率僅有10%~20%。
  • 戶數多、鄰居品質不一:一層戶數較多,容易出現鄰居素質不一、出入複雜以及公設共用時間拉長等問題。
  • 租期限制:一般戶最長承租年限僅有6年,時間到了以後就必須搬離。
  • 申請資格限制:申請社宅有條件限制,如家庭成員有自有房屋,就無法申請。

八、常見問題

Q1:申請社會住宅可以同時申請租金補貼嗎?

申請政府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家庭成員不得再申請其他租金補貼,如已申領租金補貼,須自願放棄租金補貼。

Q2:社會住宅承租之後可以轉租,或作為辦公室使用嗎?

不可以。倘將社宅轉租、分租、出借或供三親等親屬以外之人居住使用,或變更為非居住使用,依租賃契約得隨時終止租約,承租人不得異議。

Q3:社會住宅跟合宜住宅、國民住宅有什麼不同?

社會住宅、合宜住宅、國民住宅都是政府推動的住房政策,差別在於社會住宅只租不售,合宜住宅及國民住宅都是出售式住宅,國民住宅及合宜住宅目前已經都停整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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